50年前专为出国部队印制的特殊货币“军用代金券”1965年,美国继朝鲜战争后,又发动了越南战争,随着美越战争不断升级,应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及胡志明、黎笋、范文同等领导人向中国政府提出的援助请求,中央决定派部队赴越参战。 图1 军用代金券壹分,浅绿色 图2 军用代金券伍分,粉红色 图3 军用代金券壹角,深蓝色 图4 军用代金券伍角,深棕色 图5 军用代金券壹圆,深绿色 图6 军用代金券伍圆,紫红色 1965年4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加强备战工作的指示,同时为了不增加越南人民的负担,明确中国人民解放军入越部队的一切所需,均由中国国内供应。按照当时《关于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境办法》的规定,部队无法将人民币带出国境,为了解决支付问题,配合后勤保障工作,人民银行受中央军委委托,在入越部队中成立随军银行并印发了一组军用代金券。抗美援越部队每月使用“军用代金券”发放干部工资和战士津贴,仅限越南民主共和国境内的我援越部队在军人服务社用于购买牙膏、牙刷等日常生活用品,禁止在越南市场上流通,若持“军用代金券”汇往国内,则需经有关机构兑换成人民币寄往目的地。1970年,援越部队撤回国内,军用代金券由广东、广西、云南的人民银行分行兑换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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