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无法则乱

时间:2010-4-27文章作者:陈履生

 


陈履生


孙晓云在相隔4年后第二次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书法展,可以说明一些问题。她给于这次展览的名称是“书法有法”,这与她2001年出版的一本专著同名。毫无疑问,这表明了她对于法有超于一般书家的关注,也直接指向了当代书法忽视或轻视法的现状。


写字成为书法是因为境界的提升而进入到脱离一般书写的层面,其文化的涵义通过法的表达也为书写增添了文化的意义。法的至高无上以及规律性,既有一般性的方法论,更有超于技法层面和脱离技法层面的尊崇。在中国文化中,与一定技艺相关的事情都有一定之法作为传承的依据,而传统文化中对于法的守护像敬重祖先那样不容侵犯,奉若神明是因为文化积淀中的法在一定之规中成为传习的依凭,也是权衡和品评的依据。治国无法则乱,其它各行各业也是如此。


自古以来,对于法的运用都有度的把握和灵活性的问题,有法和无法的相对性往往表现在对待一些具体事情上的审时度势,这是得以发展和沿续的常理。法是常态下的具体总结,是一般性的原理和方法,可是,具体的剑法、枪法、刀法与宏观的孙子兵法,往往要面对对方的各种非常态的表现,如果以不变之法来应万变,显然是难以制胜,这之中成者为法,败者也为法。兵家如此,书家更是如此。书中的“永字八法”传授的是写字的基础,能够掌握“八法”就能够写好字,然而,如果仅有“八法”却难以成为好的书法家。书法的魅力在于法的变化,在于有法与无法之见的那种值得玩味的道。因此,历代书法风格各不相同,也是各有千秋。一个“永”字虽然只有“八法”,可是,“八法”之外的是千变万化的没有穷尽。


几千年来的艺术发展就是这样,在法的规范下以不断的变化而延伸着自己的发展轨迹。法的丰富和发展使得艺术史不断充实。或许因为中国书法历史的漫长和悠久,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在随着年轻的现代艺术同行的过程中,现代艺术以其新生的力量给于书法以强烈的冲击,价值观和审美观的变化首先是对法的消解。如果说现代艺术对书法的消解,还没有危及到它本体的话,那么,“当代艺术”的颠覆则要了书法的命。艺术发展的传统方式在当代遇到了挑战,“当代艺术”完全以传统的法为对立面,用无法的方式展现其毁灭法的现代意义,又通过这种无法创立在一定范围内为少部分人认可的“法”。“当代艺术”以与传统决裂的方式展现在新时代文化中的聪明才智,可是,“当代艺术”却常常借鉴传统书法,将传统书法作为一种文化符号移植到他们的艺术之中,而反过来则影响到传统书法生存。


事实上,今天的书法存在着有法之法与无法之法这两种状态,这是比较好把握的。而难把握的是游离在它们之间的中间状态,不仅是难以品评,根本是无法品评。而暗熟于发展之道的一些人则利用了这种关系,以无法之法行于天下,因此,字写得越来越怪,形式至上的风气也是愈演愈烈。由此来看孙晓云所念念不忘的“书法之法”,实际上也是在当代文化的语境中追问何为“书法”之“法”,以及有没有具体化的“法”。这在今天是没有结果的发问,但可以说:书法无法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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