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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知识产权意识比创新意识更可贵

时间:2018/4/16 16:36:24  来源:收藏快报 苑广阔

  最近几年,北京故宫博物院紧贴网络潮流、迎合年轻人心理需求,同时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优势,推出一系列极具创新意味的文创产品,得到年轻网友的一致肯定与欢迎。近日,故宫再次推出文创产品“俏格格娃娃”,萌态十足、超级可爱,瞬间就赢得了网友们的喜爱。

  然而很快,部分懂行的网友围绕这款“俏格格娃娃”提出了自己的质疑,那就是娃娃的头部虽然既萌又可爱,招人喜欢,但是娃娃的身体,却与某国外知名的娃娃品牌类似,有侵犯知识产权的嫌疑。客观而言,对于绝大多数普通的消费者,不管是给自己买,还是给孩子买,都会只注意娃娃脸部的不同,对于身体方面,则一般不会注意,而是觉得所有娃娃都是一样的身体。但是对于资深的娃娃爱好者们来说,这些设计,都是浸透了设计开发人员的智慧和汗水的,所以也是享受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的。

  故宫的“网红娃娃”被质疑以后,在马上下架相关产品,并且在召回已经售出产品的同时,也进行了声明,表示娃娃的头部是故宫设计开发人员自己设计的,享受知识产权,而娃娃的身体部分为合作工厂提供的其享有知识产权的结构通用身体模型,权利人授权使用该身体模型。这意味着,被网友质疑可能存在侵权的娃娃身体部分,和故宫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真的涉嫌侵权,也是合作工厂的问题。

  但是故宫本着高度负责的意识,下架未售产品,召回已售产品的做法,无疑是难能可贵,值得肯定的。因为这说明故宫宁愿承受经济上的损失,也不愿意自己的产品侵犯其他产品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在可能被侵权的品牌还没有做出反应,只是网友质疑的情况下,故宫就迅速采取行动,作出回应,确实很难得。我们都知道,故宫之所以能够屡屡推出得到市场认可的“网红产品”,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创新创意,没有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创新和创意,也就不会有这些爆红的文创产品。如果这些文创产品被其他人侵权,当然也是对故宫设计开发人员劳动成果的一种侵害,对故宫知识产权的一种侵害。

  从这个角度来说,故宫的知识产权意识要比创新意识更加宝贵,因为这才是故宫文创产品能够能否走得更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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