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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松 | 原罪:叶永青抄袭事件与中国当代艺术中原创性的匮乏

时间:2019/3/13 9:14:42  来源:中国美术报

  本期话题

抄袭和山寨是中国当代艺术的出路吗?

  □ 颜培大 /本期策划

  【编者按】 近日,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希尔文通过媒体发声,指责中国艺术家、四川美术学院教授叶永青长期抄袭其作品并获利。对此,叶永青在接受国内媒体采访时并未否定抄袭一事,并称克里斯蒂安·希尔文是对其“影响至深”的一位艺术家,此事件已经引起了艺术界的广泛讨论。叶永青抄袭事件的暴露并非偶然,在中国艺术界也绝非个例,有批评家认为,抄袭事件暴露的不仅是艺术家的品质问题,更是对道德、法律底线的触碰,抄袭、山寨、剽窃是不可原谅的行为;同时,也有批评家指出,抄袭和山寨是中国当代艺术发展的一个过程,这些都将成为中国当代艺术整体性建构道路上的铺路石。那么,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中国当代艺术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为何抄袭现象仍屡见不鲜?目前中国的当代艺术究竟处于哪一阶段?今后又该何去何从?本期时评,特以“抄袭和山寨是中国当代艺术的出路吗?”为主题,邀请相关专家展开讨论。

  本期导读

  原罪:叶永青抄袭事件与中国当代艺术中原创性的匮乏

  ▲闻松

  中国“当代艺术”侮辱了谁

  ▲黄河清

原罪:叶永青抄袭事件与中国当代艺术中原创性的匮乏

  □闻松

  国内知名当代艺术家叶永青画作抄袭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希尔文一事,经网络曝光,引起艺术圈轩然大波。俗话说,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很明显,叶永青多年在行业内积累的声誉会因此而受损,其艺术剽窃之事已经受到艺术界持续地质疑和追问,并引发了外界的关注。当然,需要还的尚不仅仅止于叶永青这样一位艺术家,还有业界相关的美术馆(展示)、画廊(画作销售)、评论(学术阐释)、收藏(艺术去向)和著史(学术论定)等诸多环节中的业内人士。

  说因抄袭事件而引发了国内当代艺术全行业的危机一点也不过分。因为此事触及了当代艺术始终回避不了的核心问题:艺术创作中的原创精神在作品中的实现,以及在中国这样一个几乎全行业山寨的大国,艺术能不能独自逃脱得了山寨的魔咒?所以,这绝非是“叶永青个案”所能掩饰的。从根本上讲,叶永青抄袭事件的爆发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国当代艺术发展四十年后迟早会出现的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艺术历程中一直未能跨越过去的一个坎,也即是始终未能得到重视并解决的问题:艺术原创性的匮乏和艺术方法论的自洽。因为缺乏原创和方法论的自洽,所以才不得不去借鉴、模仿甚至剽窃,以至于模仿欧美艺术风格的作品被公然命名成中国式艺术。例如,1990年代突然出现的所谓中国政治波普及文化波普艺术,从艺术风格到处理手法都模仿自欧美二战后兴起的波普艺术,没有丝毫消费文化的背景和风格传承的痕迹,也即缺乏艺术创新的逻辑性。相关艺人王广义、魏光庆等的作品后来被拍出高价,载入一系列艺术著作。由于缺少艺术底线和行业规则,就视模仿为儿戏,甚至公然把抄袭之作出售牟利,以至于最终高价拍卖,被藏家视为代表作。直至如今叶永青被原作者曝光,各界方才故作哗然状。实际上,当代艺术的抄袭现象多年来一直都没少过,引起的争议不断。前些年著名的艺术抄袭事件如曾梵志抄袭国外摄影图片、艾未未抄袭国外艺术家作品、蔡国强抄袭《收租院》和博伊斯等,最终不是以借鉴就是以挪用的名义掩饰过去了吗?当代艺术界怯于学识,忌讳颇深,极少正视这个问题,并未形成行业追问。这几乎构成了中国当代艺术的原罪。须知,缺失学术性的支撑,当代艺术的价值近乎等于零。

  叶永青抄袭事件持续发酵至今,业界外多心知肚明。除了与叶永青同是川籍的艺人及评论家因为碍于情面大多选择了缄默之外,目前发声明确指出抄袭事实的业内艺术家和批评家涵盖了各个层面。在相关画作比较之下,稍具艺术鉴赏力的人都能看出画作抄袭的比例面积、形式分割和核心要素等,几乎一目了然,没有什么疑义。叶永青对希尔文的作品不是有些人所说的“挪用”,而是赤裸裸的抄袭。临摹、借鉴、模仿、抄袭、挪用等各层级的概念都有明确的意指和对应的形态。古今中外,艺术都有约定俗成的指征和意义。艺术中的创造力和原创精神是任何艺术存在的前提,也是艺术创作的宿命所在及终极目标。根本不是有些人所说的“现代主义强调原创而后现代艺术强调挪用”这么简单,后现代艺术中的媒材开放、符号景观、身体作为介质和绘画的转向等各个阶段的艺术形态,哪一点少得了原创性的支撑?又有哪个艺术史上公认的艺术作品仅仅是挪用这么简单呢?任何时候,艺术的独创性都是优秀艺术存在的前提。古今中外,都不可能支持赝品和纵容抄袭。抄袭,是对艺术原创精神的羞辱。正如杨小彦所说,没有原创性,要艺术干什么?而抄袭、借鉴和挪用在艺术形态上存在本质的区别,在学术上有着严格的界定。因此,剽窃就是剽窃,毋庸讳言,更不必回护。

  当代资深艺术批评家栗宪庭言简意赅:“抄袭是个道德问题,没有艺术上的问题可以谈。”叶永青抄袭事件已是一件艺术丑闻,于人于己都不可能有任何意义上的艺术提升。如果全行业包庇这种现象的话,受损的就是当代艺术整个行业,从学术诚信到销售拍卖就会一地鸡毛。纵观叶永青抄袭事件,主要谈论的不是艺术高下问题,而是抄袭的道德底线和行业操守问题。当此至暗时刻,作为事主的叶永青最明智的举措不是逃避或沉默,而是勇敢面对和承认错误,对外积极公开道歉,并尽力弥补对原作者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安抚藏家,求得收藏他作品的藏家们谅解。常言道:知耻近乎勇。不能说中国现当代艺术起点普遍低,或为了攫取商业利益,就可以不顾基本职业道德公然剽窃和抄袭。艺术家不能只收获作品升值的利润,而回避作品原创的伦理问题和承担艺术家的责任。任何形式的洗地和狡辩只会越抹越黑,并永久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使中国当代艺术蒙羞。艺术行业的自净自明要靠每个从业人员具备道德底线和契约精神,而不是把责任推给他人,自身反而在其中浑水摸鱼。有了行业规范并遵守之,作为艺术创作方的艺术家才会得到公允的学术评判,收获藏家的礼敬。当代艺术行业,才会赢得外界的尊重。

  无须讳言,中国当代艺术的起步就伴随着借鉴、模仿甚至抄袭的现象。20世纪以来,艺术家模仿和抄袭国内外艺术作品的现象不是偶然的,而是普遍性的。这是我国现当代艺术起步晚、层级低、模仿多、独创少的尴尬现实状况所决定的,也与艺术学习的特点有关,艺术的学习起步于临摹和模仿。由于我国缺乏欧美国家那样完整的从早期工业化文明到后工业文化的发展历程,现代艺术的起点主要嫁接在西方现代主义艺术主干上,缺少现代艺术生发的语言逻辑和观念语境,客观上导致模仿和因袭就在所难免。从民国一些艺术老人到'85美术新潮的艺术家们,说生吞活剥模仿西方现当代艺术当毫不为过。不过,早年艺术家的目的不在抄袭牟利,主要在于学习前人的形式语言和处理方法,而不是后期对资本和艺术市场的畸形追逐导致创作心态失衡。同时,也应该看到,早期对艺术表层的技术性学习远远超过对艺术内在的风格演变和创作方法论的深入研究。

  简而言之,国内早期现代性艺术对技术性学习大于方法论的深入探讨,或者说直接就是从形式到表现的全盘套用。如1950年代的马克西莫夫油画训练班,极少能够上升到艺术自由的层面去探讨绘画的风格性问题。改革开放后的赵无极油画训练班、伊维尔油画训练班等,主要也是在抽象艺术及超级写实主义的形式语言层面的学习,尚不能达到艺术自由自足的创造性状态。典型的如罗中立的《父亲》对超级写实主义绘画的热衷、韦尔申的《吉祥蒙古》对文艺复兴时期油画风格的借鉴,以及王沂东、杨飞云等人对西方古典写实油画的风格模仿等,都是以技术学习为内在驱动力的。停留在技法层面的学习和形式上的简单移植等,是对欧美现代文明所孕育出的艺术缺乏本质性的认知。

  1990年代以来,全球化风起云涌,艺术已经不可能以单一或封闭的状态呈现。无论如何,与国际上先锋艺术比照、融合、接轨和吸收,已成事实。艺术抄袭不可能完全杜绝。尤其在中国目前的山寨阶段,赝品艺术始终会存在,但不应该出现在一流的当代艺术家身上。对于中国当代艺术来讲,叶永青抄袭事件恰恰是其反思和升级换代的良好契机。我们如果真正为当代艺术行业担忧的话,就应该勇敢地挤除这种破坏艺术底线和行业规则的脓包,正视艺术抄袭的基本伦理问题,探究艺术原创背后的文化意义。任何一个健康的行业必须以学术诚信和自净自明为准则。

  (本栏目文章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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