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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认养”应是文物保护的标配

时间:2018/4/20 10:47:11  来源:东方网 汪昌莲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布消息称,从4月16日起向社会招募街头艺人。经过选拔培训后,可以于本月月底在成都的指定地点开展街头艺术表演活动。负责招募的工作人员表示,街头艺人除了自己表演的成本开销外,不需要支付包括场地费在内的任何费用,还可以用打开的琴盒乃至二维码等方式,向欣赏其表演的游客寻求“打赏”。(4月18日《北京青年报》)

  目前,我国登记在册的古建筑数量大大增加,许多原本湮没在民居中的古建筑,被重新发现。虽然地方政府不遗余力地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但毕竟财力有限,许多古建筑依然面临着无人看护、日趋破败的困境。如此语境下,广东等地试行古建筑认养,征募有经济实力又对历史建筑感兴趣的民间人士进行专业维护,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活化利用,不失为一条探索社会化文物保护的新路径,值得进一步深化、推广。

  特别是,山西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推行文物认养政策。众所周知,山西素有“中国古代建筑艺术博物馆”之称。然而,近年来,山西境内的古建筑不仅损毁严重,而且大量村落内的古建及构件被盗窃或买卖。古建筑保护志愿者走访了山西400多处古建,发现80%的古建存在丢失构件现象,其中不乏村中整座戏台、庙宇被卖掉。基于此,2017年初,山西启动了文物认养政策,鼓励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以认领认养的方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

  然而,相形之下,全国不少地方的文化古建,均未能得到较好保护。在一些地方,重经济、轻文化,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比如,一些保存完好的古建筑,在多地让位于房地产开发,变身别墅、餐馆、甚至洗脚城;再者,一些损毁严重的古建筑,则任其自生自灭;特别是,为了所谓的城市建设和开发,不惜对古建筑和文化遗址进行毁灭性的拆除,无疑是对文物尊严的亵渎,甚至是对历史文化的背叛。

  可见,推行古建认养,应是文物保护的标配。首先,国家层面应进行顶层设计,由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出台统一规定,将古建等文物认养政策,纳入文物保护利体系。同时,制订相关配套细则,如进一步规范业主、认养人和监管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一旦有古建筑损毁或被盗卖,除了追责文物部门之外,也要追究权属者及认养人的管理责任。特别是,通过举办展览、展示、讲座等方式,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参与和支持文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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