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极端“行为艺术”危害社会

时间:2003-02-10文章作者:郑方生
中国近来盛行“行为艺术”,有人“和驴结婚”、表演吃死婴、当众在身上烙身份证号等,人体彩绘更是到处流行,引起各界的注意和争议。中国画研究院研究员陈履生最近出书《以“艺术”的名义》,愤怒地指责极端的“行为艺术”对社会造成危害。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陈履生指出:中国近几年产生的行为艺术,有些基本上和停尸房、屠宰场没有区别,令人不敢目睹,比如吃死婴、给死婴喂人油、在自己的身上烙身份证号码,以及最近出现的“把自己的孩子喂狗吃”等等。而另外像和驴子结婚、雇民工打自己的耳光、上海街头的裸奔等等。他说,“行为艺术”在中国出现20余年,走向一种难以容忍的极端,已超越了艺术界限。“人们会很自然地提出,难道以艺术的名义就可以超越人类的道德、社会的伦理、国家的法律,就可以成为当今社会中的一种异化力量。这本书就是我这几年来对这一问题的思考。”陈履生指出,行为艺术最为简单的定义是指“在以身体为基本材料的表演过程中,通过艺术家自身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这定义涵盖面很广,人的任何行为都可以纳入这个体系中。他说,人在特定情景中的许多行为确实可以成为艺术,比如舞蹈中的肢体语言。但是,他要批判的“行为艺术”不是指这一范畴。《北京娱乐信报》记者在报道中补充说,最近南京某餐厅以10万元聘请美女进行裸体彩绘后,出来招待客人,就更是走向商业色情之路了。陈履生指出,艺术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人们的心目中艺术是崇高的,具有难得的持久性。因而艺术之名也容易被人利用,成为社会上特殊的通行证,那些极端的“行为艺术”正是如此。他认为,指出“行为艺术”中的极端表现,不仅便于认清这种极端的“行为艺术”对社会和艺术的危害,同时也可以帮助人们进一步认清行为艺术的有关问题。“行为艺术”中也有不少具深刻内涵本地画廊斯民艺苑董事总经理蔡斯民对此评论说,他个人也不赞同太过分太残忍的行为艺术。不过必须指出,行为艺术中的确有不少有创意、具深刻内涵的作品。他所认识的行为艺术家中,包括唐大雾、蔡国强、马六明等人都曾举办过很成功的行为艺术展。蔡斯民说,蔡国强以一系列爆炸物品体现一些震撼视觉效果;马六明裸体赤脚走长城,并且吃安眠药后裸睡展厅,让参展者选择以各种形式和他合照;在世界巡回展出后,将各地人士和他裸体的合照再整理成另一个展览,很具体的体现了各地文化和各地人们对裸体的反应,也能引人深思。例如这类有思想和计划的行为艺术,应该也是值得鼓励的。不久前中国行为艺术家朱昱在英国电视节目中表演吃死婴,中国对此提出抗议。中国的前卫艺术家栗宪庭在台湾也发表言论表示并不赞同这类行为艺术。曾经和朱昱合作过的栗宪庭透露,朱昱其实并没有在现场演出吃死婴,只是摆摆样子留下影像纪录,希望透过艺术表现“人能不能吃人”这个话题。栗宪庭认为,当代艺术比起传统艺术的粉饰太平,的确可以揭露人性丑恶本质,“不过应该有个界限”。战争、饥荒、文革都是“人吃人”的面向,为了呈现揭露人类残杀的本质,中国许多前卫的行为艺术家以残害自己,像在身上种草、烙印身分证字号,体验自己的承受力。对此,栗宪庭表示,朱昱透过艺术突破、挑战道德及法律的界限可以讨论,但可能伤害别人的极端创作确实过分。“艺术家可以为引发人们向善揭露真实,但不应该就毫无新意的艺术去体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