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真”拍卖系作秀?“保真”拍卖误导客户

时间:2012/5/4 17:38:46文章作者:广州日报
 

梅花又报春消息 关山月作品

  从2001年起,就不断有各地的大小拍卖公司陆续推出艺术品的“保真拍卖”。近日,广东也首度试水艺术品“保真拍卖”:广州市皇玛拍卖公司在进行两场现当代书画的拍卖时,作出“保真”承诺:如果买家10天内能提供权威机构或人士合理合法的依据,说明所拍是赝品的话,可以包退包换。这一做法在国内引起了关注和争论。拍卖行业到底需不需要保真,能不能保真?在目前修改《拍卖法》中拍卖行“不保真不担责”的条款呼声日高的背景下,保真拍卖这种模式是否值得提倡和推广?本期我们邀请了拍卖行专家和知名收藏家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正方

打造买家放心的品牌

彭国杰(广州市皇玛拍卖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目前,艺术品拍卖比较火爆,拍卖行业的水也比较深,拍卖公司良莠不齐,而赝品仿制又形成产业化的一条龙服务。在市场的这种混乱状况下,我们希望打造诚信拍卖品牌,重建拍卖业的诚信。基于此,皇玛前不久推出了两个“保真”拍卖专场,结果非常成功,以小拍的规模拍出了大拍的成绩,“石乐斋专场”成交率100%,“海日专场”成交率96%,而且成交价格都非常理想。像刘文西的一幅画,西安来了10个人竞拍,底价28万元,拍到了126万元。我认为10天的“保真”时间足够买家去验证,像刘文西画作的买家当天刷卡提画后,三天之后就打电话回来说,刘文西本人看过了,证明是真品。

皇玛试水“保真”拍卖的消息被媒体报道后,我在网上看到很多争论。有讽刺挖苦的,有鼓励的,也有为我们担忧的。因为瑕疵不担保是行内的规则。我们承诺“保真”,是国内真正第一次。像国内其他地方做的“保真”专场,保的都是当代不出名的画家的作品,还没有人试过像我们这样规模地拍一些大家的作品,如关山月、黎雄才、杨之光、刘文西、于希宁等人的作品。

我们公司有个由10个人组成的权威专家组,届时我将会同专家一起审稿,有疑问有争议的一律不上拍。在拍品征集的时候,我们坚持做到好的东西才收,存疑的不够级别的东西坚决不收,把关会更严。因为这关系到我们公司诚信的问题。我希望藏家以后购买拍品时,能选择信誉好的拍卖公司。现在许多拍卖公司缺乏诚信,只看眼前利益,挣快钱就行了。我做“保真”专场就是希望能树立标杆,让买家买东西放心。

我认为,在“不保真不担责”的行业规则下推出“保真”专场并不是打破行规。《拍卖法》也规定了对应知已知的瑕疵应当告知竞买人。如果你自己看走了眼,只能怨你眼力不够。但如果明知是假的还上拍,就属于知假拍假的诚信问题了。

现在有人呼吁修改《拍卖法》“不保真不担责”的条款,但我觉得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拍卖企业自律,做好诚信,并请有水平有品德的专家把好关。

广东是全国经济第一大省,为什么艺术品拍卖市场比不上北京、上海甚至山东、河南呢?就是因为缺少诚信。大约在2000年~2005年,有些拍卖企业搞下乡巡回拍卖,拍的全是假货,文物鉴定站专家将其称为“灾难性拍卖”,对一批先富起来的有能力搞收藏的人造成了信心的打击和伤害,许多人在受到欺骗后,转而到外省去买。

我觉得“保真”模式值得推广,而且应当作为行业的准则来推广。现在许多企业都签订了诚信条约,但是不应停留在纸面上,应当付诸实施,从我做起。当然,“保真”只能是一定范围内的有限“保真”:对近现代有出版物、有标准可以参考的,能证明其主要画风的流传有序的作品,可以“保真”;对清代以前的,没有图片,没有参考标准的作品,则难以“保真”。北京的大拍卖公司,之所以没有做“保真”拍卖,就是因为古代东西多,在这方面,是很难“保真”的。所以,一旦取消瑕疵不担保的条款,整个市场就更乱了。一场拍卖,拍出多少件,就可以打多少官司。

  反方

“保真”拍卖误导客户

刘尚勇(北京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

听说,又有拍卖公司搞“保真”拍卖了。在我看来,这种“保真”宣传更多是在作秀。10天的有效期太短了,等于宣布10天之后就不“保真”了,10天就失效的“保真”拍卖还有什么意义呢?别说10天之内,就是10个月,10年之内,到哪里去找所谓的权威鉴定机构和一言九鼎的绝顶专家来帮买家做鉴定呢?所以,我认为,这对客户等于是一种误导。其实,对这个行业来说,永远也没法承诺“保真”。

投资艺术品,必须对艺术品本身要了解。目前,出现在中国艺术品市场上的作品都是没有权威鉴定的艺术品,也不能指望有权威鉴定的艺术品在交易。买家要想不受骗,就得找有品牌、有口碑的拍卖公司,不要随便乱找拍卖公司。有的公司称“保真”,你相信它能承担责任吗?归根结底,“保真”拍卖这种商业模式就没有生命力。试图“保真”是没有出路的,至今没看到谁能靠此存活下来。如果“保真”拍卖好,一定会把不“保真”的公司挤出市场。而现在我们看到的情况,恰恰相反。文物艺术品声称不“保真”的商业模式运行了20年,而且还越搞越好,越搞越红火。

日前,报纸登了南京有个拍卖公司拍卖假翡翠最后赔钱给消费者的事,像翡翠这种国家能够检测的东西,就得“保真”,但是国家无法检测的字画、陶瓷等艺术品,拍卖行永远无法做到“保真”。所谓的“保真”拍卖,不符合经营的物品的特性,也不符合市场的规律,是故意扭曲市场规律的一种作秀。

拍卖公司不存在看走眼的问题,因为本来就看不懂任何东西,只能请鉴定专家来看。而拍卖公司组织的鉴定小组,其意见没有法律层面的有效性。且能力有限,并不是所有的文物都能看懂。很多文物研究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没有定论,拍卖行在很短的拍卖周期内怎么可能有定论?只能尽自己的能力做到最好,剩下的就是买受人自己来决定买和不买。首先,买家要意识到现在市场里看到的艺术品没有国家权威的鉴定机构发放的入市许可证,更不能指望拍卖公司鉴别真假。其实,拍卖公司要生存,必须靠行业自律。你不自律,别人就不相信你,就没人来买你的东西,最终就会倒闭。那些做虚假游戏的公司最后只能是自生自灭,自我淘汰。

不“保真”不担责并不意味着要坑人。国家应该打击欺诈做局,而不是冒着把整个行业打掉的风险,像一些人所提议的那样武断修改《拍卖法》中拍卖公司“不保真不担责”的条款。而作为买家本身,投资艺术品,首先要关注风险。艺术品市场,比股市还不完善。你到股市里输了钱,能到法院告状去吗?为什么关于艺术品的真假官司老打不赢呢?法院都不愿意受理你这种官司。当然,如果真有做局拍假的公司,社会舆论就得揭露这样的拍卖公司,让它尽快倒闭。

  建议

在一定条件下应鼓励“保真拍卖”

谢志峰(著名文物收藏鉴赏家、广东省文物鉴赏家协会会长)

在现在拍卖市场混乱、假多真少的状况下,皇玛能推出保真拍卖很不容易。不是什么时候都能保真,也不是什么拍卖公司都可以保真。保真有两个前提:首先,来源应该很清晰,拍卖公司对收藏者的了解很透彻;其二,拍卖公司必须有高水平的鉴定专家。有了以上两个条件,别说保真10天,保真10年、20年都可以,当然拍卖行作为中介公司,不可能作出那么久的承诺,而只能是有限时间内的承诺。

有人批评皇玛的保真拍卖是作秀,我不赞同。因为它有可靠来源和高水平鉴定家这两个前提条件,有这个自信。作秀一词给人以虚假的感觉,如果它本身拍品不真,那么才是虚假的宣传。但事实不是如此。而且,提出保真,如果不真,人家会告你的,皇玛没必要去担这个风险。

现在国内大拍卖行都不敢做保真。据我了解,10年前,国际上的两大知名拍卖行佳士得和苏富比都是保真的,只要买家能证明是赝品,就可以退货,但是,现在由于造假泛滥,这两大拍卖行也都不敢保了,尤其是中国画部分。

在国际上,像佳士得、苏富比这样的大拍卖行,它们的拍品中有80%是真的,20%是假的。在20%的假货中,15%是因为专家收拍品的水平有限,看走眼了。另外5%是有意识地掺假。比如为了保证货源,从那些常送精品的熟人那里拿到的可以乱真的“人情货”。像北京、上海一些比较守诚信的顶尖拍卖行,拍品中有70%是真的,已经不得了了,剩下的30%当中,看走眼的大约占20%,人情货占10%。而在广东比较好的拍卖行,由于种种原因,真品大约只能达到60%。在这种大环境下皇玛能提出保真,是个很大的突破,可以说在广东是历史性的突破,开启了良好的风气。

拍卖行作为中介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去保真。但是真的程度有多大是拍卖行信誉的天平。企业只能以诚信来保证生存。当然,保真拍卖是有局限的,只能在来源清晰、鉴定水平高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这种保真模式不容易推广,很难实现,但是应当鼓励尝试。

有些代表委员提出修改《拍卖法》“不保真不担责”的条款,简直是不懂拍卖市场经济。《拍卖法》这个条款一改,拍卖行都要关门了。其实,不用修改法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那些不守诚信的拍卖行就自我淘汰了。

作为买家来讲,要想不上当,就得认真做功课。拍卖公司的艺展期就是给买家审定的时间,眼光不好的买家可以带眼光好的朋友来掌眼。中国文物市场是个汪洋大海。买家在市场上永远是学生,买家最后看走了眼,买到了假货,就等于交了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