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上一页
1/12页 共331

男子从斯里兰卡走私价值42万余元沉香木入境获刑

时间:2017/9/22 文章来源:东方网


网络配图

  东方网通讯员牛贝、记者毛丽君9月21日报道:作为国际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品种,沉香木及其制品的进出口被我国严格管控。然而贵州习水县33岁男子曹某为牟利,却欲将沉香木木材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走私入境,被机场海关当场查获。

  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此案,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0月13日,被告人曹某从斯里兰卡乘坐航班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旅检处关员在对其随身携带的行李通过X光机进行检查时,在一黑色行李箱内发现可疑物品,遂进行开箱检查。经查验,海关关员在该行李箱内查获疑似沉香木木材数十段。当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扣留了上述查获的疑似沉香木木材,并将该线索移送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处理。

  经鉴定,查获的木材为瑞香科沉香属植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沉香木木材净重23855克,价值人民币42万余元。后曹某接侦查人员电话后,主动前往侦查机关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海关法规及野生植物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明知是珍稀植物制品仍非法携带并未经申报入境,数额达4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依法应予惩处。

  曹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本案具体案情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法院决定对曹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依法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查获的走私沉香木及其他作案工具等予以没收。

  

 

版权与免责声明:

【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网络媒体,版权归原网站及作者所有;本站发表之图文,均出于非商业性的文化交流和大众鉴赏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或不良信息内容,请您告知(电话:17712620144,QQ:476944718,邮件:476944718@qq.com),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男子从斯里兰卡走私价值42万余元沉香木入境获刑-鉴赏收藏-中国艺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