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临摹与文化复制



时间:2011/11/23 23:30:40 文章来源:仲敬干 

《山海经》中的灵兽

  这个月里有一个新闻,就是在“中国版权年会”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表示,目前国内很多文化艺术作品,90%属于模仿和复制。

  其实这也不是新闻,多年来民间声讨抄袭之音不绝于耳,而官员们就是充耳不闻。如今局长能就此事表明一个态度,说明我们进步了,也能正视这个问题了。如是,就这篇文章而言,我也表明一个态度。我本人坚决反对任何意义上的抄袭。

  但是,作为游戏文章,不妨聊聊“抄袭”轶事,以及有“抄袭”给我们带来的美的享受(把抄袭二字引起来,说明我没有坏意)。

  记当年韩少功的《马桥词典》面世不久,就有揭露说是抄袭之作。同样郭进明也有抄袭的案底,而大学教授抄袭论文那更是常有的常事。所以,我认为只有要有人还在创作,那一定会有人正在抄袭中;犹如我们现在的生活一样:有真,就有假,这是很简单的哲理。所以啊,抄袭一时是很难绝的,估计要伴随我们终老了。

  但我认为变化中的抄袭,应是允许的。比如张大千画不了“飞天”类的题材,明白人一看就知那是从敦煌壁画那里得来的启发;比方岳敏君的恐龙系列,以及孙良的精灵系列等,都能在《山海经》中找到其影子。事实上,我们就活在诸如类此的“影子”中,这由不得你不承认。

  比如建筑,你到了广州,深圳就不用去了;同样你到了郑州,南京也就不用去了。无个性、无特点还体现在各地的步行街上,就连县级的步行街都是一个模子,这有意思么!

  但是寺庙建筑,又是允许的,比如你在日本的寺院中,就像在中国的寺院中一样感到很亲切,这有人授权么!。

  比如金石书法;比如服装鞋帽;比如汽车飞机;比如报刊设计;比如电影电视等等,相貌相近的事和物多的是,然而却又一直相安无事。

  诗曰:

  抄袭复制任临摹,
  江郎才尽凭克隆。
  断章取义称大师,
  各取所需好从容。
                    

                     2011年11月23日冬仲敬干草就于“不求甚解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