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行越境与限制出境



时间:2013/4/22 11:31:52 文章来源:仲敬干 

陈逸飞作品


  近几个月来有不少朋友见面总是问我这么二句话:“画廊生意还好吗?”,“去年画廊生意还好吗?”。我也总是回答一句:“说不好,画廊还开着;说好,有没见赚到钱。”“不赚钱还开着干嘛?”“我赚的是朋友啊!”事实上,画廊开了十年,我真的是赚(交)了不少好朋友。赚(交)了那么多好朋友,算下来开画廊还是蛮值得的。我曾天真的想把画廊这个行当做下去,但是就目前的现状来看几乎是不可能了。现状大概来自这几方面:

  一是场地费:世上画廊,可能大部份的场地都是租赁而成的,鲜有自家起楼的例子。租赁费年年涨,这对做艺术品的一级市场来说,简直是永远的痛。因为每年赚来的利润,转手就成了人家的利润,瞎忙乎了一年,啥都没有。

  二是艺术品拍卖行的跨境打包:如果说租赁费压垮画廊,可能还有点娇情,因为毕竟画廊也是有销售的,还能把租金给对付了。可雪上加霜的是艺术品拍卖行,又在本已苟且偷生的状态下越境承揽一级市场的份内事务,刹那间画廊变成可有可无了!比如像嘉德、保利、匡时、朵云轩、崇源等拍卖行都有属于自己的艺术空间或说画廊还傍及私洽。他们包装画家的手法虽然与画廊如出一辙,但是只有一样画廊是比不了的,那就是拍卖。人家是王婆卖瓜,当叫唤到了一定的火候时,直就接上拍了。那里还须要画廊,不是多出了一个手续!事实上,“拍行”衍生开画廊(艺术品空间、艺术中心、美术馆、艺术会所、艺术巡展等)早前就有了,只是那时还不成气候,对画廊还不是灾害。现在是“拍行”唯我独尊,看架势从今以后就没有一级市场一说了。当然,我不是眼红,因为能者多劳么;法律是也没有规定说“拍行”不能办画廊的条文!但让我留念的,是这个古老的营生。从画家方面来说,也愿意有“拍行”包办、代替画廊曾经在各方面的事务性宣传。因为不管画廊投入多少经历,你终就是扭不过“拍行”这个大腿的,最终还是要“进拍”,而当有“拍行”参与越境,很自然就揭竿而起私奔了,这也是人之常情的事。在“拍行”对画家行使一条龙的业务包办时,画廊就得无所事事,成为多余的了。

  三是画家:画家也即商家在艺术市场上、圈内外早已习以为常。自主经营,自成一体又是中国画家成为个人营销中心了。也就是说本来有画廊去做的事,画家也在兼顾。而这种兼顾,画廊是无权过问的。

  四是税收:艺术本应是政府扶持的,税收应是相对的。但是在高税额下,画廊纷纷远走高飞,或干脆关门大吉了事。

  五是限制出境:前些时候国家又公布了第二批《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他们是:作品一律不准出境者(1人)吴冠中。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者(2人)关山月、陈逸飞。代表作不准出境者(21人)刘旦宅、启功、张仃、娄师白、黄苗子、程十发、蔡若虹、黎雄才等。这24位艺术家都是国内外相当知名的,这样一限制,使本来有海外客户关系的画廊,顿时失去了方向。内需拉不动,外需不让拉,将画廊画地为牢了。画廊就在“越境打击”与“限制出境”等多种状态下被边缘化、边远化。但是画廊能否岿然不动!如是。

   词曰:

   山下旌旗在望,
   山头鼓角相闻,
   敌人围困万千重,
   我自岿然不动;
   早已森严壁垒,
   更加重志成城,
   黄洋界上炮声隆,
   报道敌军宵遁。”
   ——毛泽东


                      2013年4月20日仲敬干草就于上海阴雨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