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艺术概论

时间:2006/2/15 文章来源:

  人为万物之灵,但是,人类也像其他的动物一样必须依赖于生物圈的自然系统才得以维持自己的生命。生物圈的范围,在地球表面向上延伸到鸟类能够飞翔的天空,向下延伸到阳光能透入的海中以及植物能扎根的土壤深层。我们通常所说的大自然环境,即指这个生物圈内围绕着人群的充满各种有生命和无生命的自然物质的空间而言。人需要经常置身于大自然环境之中,才能获得维持生命活力的各种物质和相应的生存条件,诸如新鲜的空气、适宜的气候、合理的光照、安静的气氛等。同时,通过它们对人的感官的刺激而产生舒适的感觉从而升华为美的享受,诸如苍翠的树林、蔚蓝的天空、辽阔的原野、起伏的岗峦以及水光山色、鸟语花香等等。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也是人们依据自然规律、利用自然物质而创造出来的一种人工环境,或曰“人造自然”。就广义而言,它也属于大自然环境的一部分,但就其作为局部的人工环境而言,毕竟与大自然环境相对地有所隔离。如果人们长期生活在城市之中,势必要寻求与大自然直接接近的机会,或者创设一种间接的补偿方式。前者属于旅行、游山玩水的范畴,后者则必须藉助于园林的建置。所以说,园林乃是为了补偿人们与大自然环境相对隔离而人为地创设的“第二自然”。

第一节  园林发展的四个阶段

  人类通过劳动作用于自然界,引起自然界的变化,同时也引起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的变化。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纵观过去和现在,展望未来,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变化大体上呈现为四个不同的阶段。相应地,园林的发展也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之间虽然并不存在截然的“断裂”,后一个阶段乃是对前一阶段的传统的批判扬弃、继承发展的结果。但毕竟由于每一个阶段上人与自然环境的隔离状况并不完全一样、园林作为这种隔离的补偿而创设的“第二自然”,它们的内容、范围和性质当然也是有所不同。因此,有关园林的界说、评价标准等亦应按不同的阶段分别阐述,并以它所从属的那一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作为立论的基点,这样就可避免以今人而求全于古人,或者以古代而拘泥于现代之弊。

    第一阶段

  人类社会的原始时期,主要以狩猎和采集来获取生活资料,使用的劳动工具十分简单。人对外部自然界的作用极其有限,几乎完全被动地依赖大自然。由于完全不了解它,因而满怀恐惧、畏敬的心情,把自然界的事物和现象都当作神灵的化身加以崇拜。人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产力十分低下,生计非常艰辛,经常遇到寒冷、饥饿、猛兽侵袭、疾病死亡等种种困难。为了渡过这些困难,人们逐渐成群地生活在一起。聚群而居形成原始的聚落,但并没有隔绝于自然环境。人,作为自然生态的一部分而纳入它的良性循环之中。换言之,人对于大自然是经常处于感性适应的状态,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呈现为亲和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产生园林。直到后期进入原始农业的公社,聚落附近出现种植场地,房前屋后有了果园蔬圃。虽说出于生产的目的,但在客观上已多少接近园林的雏形,开始了园林的萌芽状态。

    第二阶段

  古代亚洲和非洲的一些地区首先发展了农业,人类随之而进入以农耕经济为主的文明社会。农业的产生是人类历史上的首次技术革命,农业的兴起使得人们能够按照自己的需要而利用和改造自然界,开发土地资源,利用太阳的热能进行农作物的栽培。种植和驯养的技术发达,早先的采集和狩猎已经不再占获取生活资料的主导地位。

  这个阶段大体上相当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漫长时期,人们对自然界已经有所了解,能够自觉地加以开发。大量耕作农田、兴修水利灌溉工程,还开采矿山和砍伐森林。这些开发活动虽然导致对自然环境的一定程度的破坏,毕竟限于当时的生产力和技术条件,尚处在比较局部的状态。从区域性的宏观范围看来,尚未引起严重的自然生态系统恶性变异。即使有所变异,也是旷日持久、极其缓慢。例如,我国的关中平原历经周、秦、汉、唐千余年的不断开发,直到唐末宋初才逐渐显露其生态变异的后果,从而促成经济、政治中心的东移。在这个阶段上,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已从感性的适应状态转变为理性的适应状态,但仍然保持着亲和的关系。

  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和生产关系改变的结果,产生了国家组织和阶级分化,出现了大小城市和镇集。居住在城市、镇集里面的统治阶级,为了补偿与大自然环境相对隔离的情况而经营各式园林。生产力的发达以及相应的物质、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促成了造园活动的广泛开展,而植物栽培、建筑技术的进步则为大规模兴建园林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这个阶段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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