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信用缺失与诚信体系建设

时间:2006-10-2 23:36:47文章作者:辛龙
文化市场的信用缺失是指政府管理部门、文化产品经营者、文化消费者中任何一方的信用遭到损害,导致整个系统的正常信用循环产生混乱。主要表现:从文化产品经营者角度看,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屡禁不止,一批青少年上网成瘾,难以自拔。非法音像制品大量充斥市场,走私、盗版经营活动猖獗,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娱乐场所黄、赌、毒问题仍比较突出。文物市场严重的盗掘古墓和走私文物问题,演出市场存在的色情庸俗表演和票价虚高、演员艺德等问题,艺术品市场的赝品泛滥和市场无序等,所有这一切,都严重损害了文化市场在全社会的信用和形象。从文化消费者的角度看,守法消费意识淡漠。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非法网络下载和非法视频点播愈演愈烈,对音像业造成巨大冲击,造成正版音像制品市场销量迅速下滑。部分演出娱乐消费者盲目追求感官刺激,客观上助长了演出娱乐业的色情泛滥。对于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沉溺网络游戏等问题,除网吧业主违法经营外,家长没有很好履行监护人职责也是重要原因。文化消费者是文化市场发展的原动力,消费者的整体诚信意识不高,直接导致了文化市场的行业性扭曲和各类社会问题的发生。从政府行政管理者的角度看,“越位”、“缺位”现象大量存在。首先,近年来,政府在全国范围先后对电子游戏、歌舞娱乐、网吧等行业进行了“全面关闭”、“全面整顿”和“重新登记”,而这些行业都是获得政府市场准入在先,即经营者与政府之间已经建立了许可经营的信赖保护关系,但却在政府强制性的治理整顿中丧失了经营资格,由此导致了文化经营者对政府行为的无所适从,难以信任。其次,个别地方的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充当违法经营者的保护伞,也破坏了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严重损害了政府公务人员的形象。再次,由于政府管理部门对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也致使管理缺位,导致大量违法行为无法做到及时查处。文化市场信用缺失的原因分析:1.生存与发展的严峻性导致了文化企业的信用迷失和行为失衡。随着文化消费的快速增长,巨大的市场份额吸引了大量资本进入文化市场,加剧了文化市场各行业的激烈竞争。同时,文化市场行业性的高利润又进一步激发了文化经营者一夜暴富的心理,再加之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的不规范,从事文化市场非法经营更有可能赚取超额利润。由此,许多文化经营者利润至上的传统商业文化糟粕在潜意识中抬头,导致其经营行为失信甚至违法。2.缺乏法制传统意识是造成文化消费者信用缺失的根本原因。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一种典型的伦理文化、情感文化,这种缺乏法治精神而又在国民心中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失去了自我更新和外部约束的机制,从而产生了强烈的非理性意识。在文化消费过程中,大量使用盗版音像制品和电脑软件;在演出和娱乐场所,盲目追求感官刺激和不健康消费,都是这种非理性意识异化后的表现。3.法制不健全和“官本位”思想导致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信用意识淡薄。目前我国文化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没有完备的文化市场法律体系,就无法明确政府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地位和权责,就不能对政府行为产生应有的约束。个别地方政府部门甚至认为政府行政权力可以随意行使不受制约,这种“官本位”思想必然导致行政权力的滥用。另外,少数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客观上纵容了失信行为的发展和蔓延。既使守法文化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又使政府许多文化市场禁令几乎变成一纸空文,造成政府的“信任危机”。文化市场信用缺失造成的危害:增加了交易成本,窒息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动力。造成秩序的混乱,阻碍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形成。损害我国国际形象,削弱了文化企业的国际竞争。笔者认为,当前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应当以政府依法管理为基础,以建立行业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培育信用企业为先导,以行业自律为保障,以失信罚戒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健全法制环境,分阶段地稳步推进。强化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环境。良好的信用意识环境的形成应通过建立起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信用道德评价和约束机制,在全社会自觉形成一种“诚实守信”和“履约践诺”的良好氛围。具体到文化市场领域,就要进一步强化对全社会文化消费信用教育,普及文化市场法规知识,努力形成“购买正版为荣,消费盗版为耻”,在未成年人中形成“遵纪守法为荣,进入网吧为耻”等良好社会风气。要通过各种措施,在文化企业中深入开展守法经营教育,使文化企业认识到信用作为一种资源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的战略意义,使其珍惜已有信用,并努力创造新的信用。健全法律法规,提升政府部门管理文化市场的公信力。在市场经济中,如果没有完善的产权制度,就没有商业交往中承诺履行的制度保障;而没有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就不会有明确和刚性的产权制度。因此,国家应抓紧对文化市场进行正式立法,明确管理者、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权益,这是解决文化市场信用问题的根本。同时,管理部门应当抓紧转变职能,实现政务公开。如果政府部门能够将文化市场准入政策、管理制度、处罚标准和结果全部公开于社会大众面前,就可以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树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同时,还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铲除各种地方保护主义,保障各项法规得以切实执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文化企业征信活动。企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用信息严重不对称是当前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难题。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考虑我国目前信用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建议可以采取“政府组织、企业参与、协会运作”的模式:即文化市场行业协会在政府的支持下,将文化企业分散在工商、税务、文化、环保等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收集加工,建立信用信息评估系统,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评估原理和评估手段向需求者出具评估报告,对潜在失信者进行防范。对已发生的失信事件,将其不良信用记录进行合法有效的公示,以形成企业、金融机构和公民的联防机制,不与其进行信用交易。